问题 | 收取购房定金不能超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购房认购书》所载明的规定,购房定金的比例应控制在购房总金额的20%以内。这是对购房定金比例的法律约束,任何违反此规定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在实践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向对方支付定金以此作为债务保证。当债务人如约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将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然而,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反之,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则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的支付方式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在定金合同中,双方还需明确约定定金的交付期限。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定金合同即正式生效。至于定金的具体数额,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须注意的是,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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