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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异地可以审理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的裁决处理,原则上并不允许在外地进行审理。因为此类纠纷往往涉及到特定类型的不动产权益,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特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法院来进行立案和审判工作。然而,如果房地产合同的签订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约定了另外的管辖法院,那么应当按照他们的约定执行。但是,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基本原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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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