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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要是离开地方了咋办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被取保候审者在未得到执行机关明确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区或县城,且已按照相关法规缴纳了保证金的,那么应采取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措施,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决定,譬如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悔过,要求他们重新缴纳保证金并提供担保人,或者对其实施监视居住,甚至将其逮捕。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规定区域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这不仅可能对案件的审理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损害到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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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