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不交房找什么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遇到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交付房屋的情况,建议您寻求房产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相关部门的协助以解决问题。在此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然而,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则需要及时向购房者进行通报。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至购房者手中。如若未能按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样地,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延期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必须及时向购房者进行通报。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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