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离婚后买房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所谓的“假离婚”实际上是完全遵循了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进行的,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这种情况通常视作夫妻双方都同意解除已存的婚姻关系处理。因此,在这之后所购置的任何房产,即便在未来有可能恢复耦合的时候,也不会被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而应该归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所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建议双方在购买房产时签署书面凭证,明确告知该房产为共有的财产。倘若购买房产之后双方再次决定结婚,那么他们需要前往原前去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的任意一方所在地,重新办理相应的结婚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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