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在建工程抵押违约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违约乃指违反契约或合同条款。房屋买方在签署购房合同时之目的在于取得房产的所有权,然而若此房设有抵押,则将直接影响到所有权的行使与有效性。这将很可能构成恶意违约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明确指出,出卖人为确保交付给买受人的标的物不会侵犯第三方权益,负有特定责任,但特殊情况需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撤销、解除等原因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时,当事人有权申请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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