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不成引起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乃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共识,以消弭纷争。
2.调解解决:在未能通过双方互相协商予以妥当解决的情况下,调解便应运而生。其本质上是依赖于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聘请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具有公信力的组织机构,协助主持,运用说服教育的手段,促使双方根据现行有效的商品房销售法规及相关政策,相互理解与包容,进而达成和解协议,使得购房纠纷能够得以迅速妥善解决。 3.仲裁解决:仲裁又称为公断,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就已经达成的协议,自愿提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仲裁委员会签发的裁决书对各方均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4.行政解决:面临购房纠纷的当事人若选择向商品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请求调解,但该程序最终未能成功或达成协议后各方又诸事反悔,又或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前往相关部门投诉,请求采用行政方式处理具体纠纷状况,上述所描述即为行政解决办法的实际操作流程。 5.诉讼解决:此为人民法院凭借纠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其他诉讼参与者的共同努力,秉持公正公开原则,借助诉讼机制解决购房纠纷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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