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屋纠纷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买受房屋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以供参考和选择:即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首先,我们来讨论协商的方法。合同各方当事人应当基于友好互谅之原则,通过深入的沟通与协商,解决产生的争端,这种方式无疑是最为理想且明智的选择。接着,我们谈论调解。若各方面当事人未能就协商成果达成共识,则可以寻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例如,若一方或双方均为国有企业,便可迅速请求上级部门介入进行调解。上级单位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以明辨是非为前提进行调解,同时坚决避免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此外,当事人还有权请求合同管理者、仲裁机构及法庭等多方面机构参与调解工作。再者,我们讨论仲裁的方式。如果尽管协商和调解均无法最终决定合同之履行,并且当事人不愿意就此接受调解,此时便可依据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在争议出现之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我们讨论诉讼。若在合同之中未包含仲裁条款,之后亦未形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各方当事人便可将该合同争议诉诸法院,寻求法治层面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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