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款买房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屋时选择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款项,是可以进行撤销的。若卖家违反了相关协议,使得合同的主旨和目的并不能得以实现,或者由于某些非人为非买家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合同目的无法达成,这时买方便有权向司法部门申请撤销这一购房合同。然而,如果是买方出于自身的缘故而决定撤销购房,那么他必须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只要在以下情况出现之时,买卖双方均可撤销该购房合同:(1)因自然灾害或灾难等不可抗因素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2)在合同履行期届满以前,一方当事人已经明确地表达了自己将不会履行主要债务的意愿,或者通过实际行动展示出这种可能性;(3)在收到债权人的书面催告之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其主要债务;(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存在其他任何违约行为,并导致合同主旨和目无法达到;(5)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对于那些以长期、连续履行特定债务为标的的不定期合同,买卖双方均可在适当的期限内选择终止该合同,但前提是他们应提前告知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可以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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