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怎么退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未能依约按时交付以退还款项,那么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日期到达之后,您应当发出一份正式的关于房产交付的督促通知函,递交给开发方。在此后的法律所规定的最长为三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内,如开发方仍然无法履行房产交付义务,那么您将享有解除购房合同的权利,而开发商须依照此前合同中所约定的事项,全额金额地归还您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该笔资金在信托账户中的活期利率。然而,退房通常会经历以下三个步骤:首先,由您作为购房者提出退房请求;其次,在您向开发商递交了退房请求之后,开发商必须能够在15个工作日内妥善完成全部退款手续,包括终止原本的购房合同;最后,倘若开发商在此段时间内(即自收到您的退房请求后的1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规定处理好退款事宜,那么从第16天开始直至您成功获得全部退款为止,开发商将会按照每日总房款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到您。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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