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案由有哪些类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经许可擅自变更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又或者逾期交付商品房时长超过了法定的额定期限;并未能按照先前协议的约定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又或者交付的房屋面积与合同所记载数值之间的误差超出其绝对值的3%;再者,交付的房屋质量无法满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质量标准,皆可视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纠纷的常见事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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