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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后如何维权退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当置业者选择发出退房声明之际。
2.自购房者明确表达退出房屋购买意愿之日起的15个自然日内,发展商应向其全额归还先前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并需承担并顺利完成购房者与商业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所有相关手续;在此类手续或相关文件尚未正式签署之前,发展商有义务代为暂时向该贷款银行支付每月偿还的本息。
3.发展商需退还购房款项。自购房者提交退房通知以后,发展商需在合理期限内将所有的购房款项悉数返还至购房者手中,同时妥善处理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商业贷款银行的还款事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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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