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时,则视为其违反了相关约定并构成违约行为:未经合法程序和与购房者协商一致,擅自改变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延迟或根本无法按照购房协议规定的期限向购房者交付出售房屋;未能按期、按规定流程获得商业房产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所交付房地产的实际建筑面积与购房协议中预估的建筑面积差异较大,相对误差超标达到3%及以上;所交付房地产的商品质量严重与购房协议中的品质要求背道而驰,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正常使用及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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