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退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尊敬的购房者朋友们,退房具体事项如下:
首先,您需要向开发商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书;其次,在接收到您的需求后,在15个工作日之内,开发商将竭尽全力协助您完成所有退房手续的办理;以及重要的是,自您提出退房请求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对已收款项进行全额返还,同时负责处理您与贷款银行双方之间解除/终止新购住房买卖合同的所有相关事宜。另外,为了确保您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受到退房通知后,开发商能够立即将全部购房款退回您手中,而且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结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告知我们,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和提供支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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