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拍卖房纠纷多久受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法院将房产予以拍卖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可以在六个月内得到妥善解决。当法院着手执行房屋拍卖事务时,必须依照以下严格的流程来进行:首先,将会执行查封措施,确保相关房产不会被转移或转让;其次,法院会邀请专业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这也是确保拍卖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紧接着,正式的拍卖环节随之展开,具体包括:若在拍卖过程中,没有竞拍者出价高于保留价,那么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债权人有权请求并获准以该拍卖所确立的保留价购入拍卖财产用以在原有债务基础上进行抵偿;若拍卖过程中没有竞拍者出价高于保留价,则需在六十天之内再度进行拍卖;针对第二次拍卖仍然未能成交的不动产或其它财产权益,法院将继续在六十天之内进行第三轮的拍卖活动。此外,法院所开具的查封裁定书、评估报告以及拍卖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须一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如遇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将采取登报公告的方式进行法律文书的传达,公告期为两个月。在此期间,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
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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