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回迁房发生纠纷怎么办房产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拆迁户获得回迁住房后,如若该类住房系初次进行产权登记手续时,则拆迁户应遵循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携带土地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件、以及建筑工程是否严格遵守相关规划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其次,需要提供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材料;最后,凭借以上所述各类资料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房屋产权登记事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六条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申请人应当将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的,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依法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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