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烂尾房停贷的后果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购房者所购房产不幸遭遇到烂尾困境时,若与银行进行协商从而暂时停止偿还贷款或在经过法律程序裁决后获得停贷批准,这两种方式通常并不会给购房者带来负面影响;然而,若当事人选择自行停止偿还贷款,则可能面临以下几种严重后果:(1)个人信用档案遭受损害,从而对未来各类信贷事务处理产生重大影响。一旦房贷发生任何形式的逾期行为,贷款机构将有机会知晓该交易的逾期情况。某些较严苛的银行甚至会将客户仅仅因逾期一天而产生的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报告系统之中。而一旦这些逾期记录被计入信用报告系统,它们势必将对未来用户申请信用卡或其他类型的贷款产生极具毁灭性的影响,即使有幸取得贷款,贷款额度也可能大幅度缩水。(2)必须承担相应的利息损失以及滞纳金支付责任。无论逾期原因是什么,一旦房贷无法如期偿还,贷款银行便会立即启动追讨机制,致电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清欠款,并且,逾期还款的行为将必然导致利息损失的产生。各个贷款银行在此方面采取的政策并不相同,但是基本上都会在原有贷款利率的基础之上额外收取30%-50%作为罚息比例。(3)有可能遭到银行提起诉讼。为了防止可能的违约行为,银行通常会在房贷合同中设定相关违约条款。一旦借款人连续三次或累积六次未能按规定时间还清贷款,银行便有权要求其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和利息。若购房者逾期拖欠房贷超过三个月,根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约定,银行可以自行发起诉讼。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将有可能采用财产保全等强制手段,冻结借款人及担保人在各大银行账户中的全部存款,同时查封所有已经抵押或质押的资产。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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