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发生了纠纷哪个部门来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过程中,若遇到了相关问题,您需要及时联系并寻求开发商的协商解答方案。若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发现疑似质量问题,应该首先寻找开发商进行沟通协调,毕竟,作为房地产厂商,他们与购房者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契约基础。若是房屋买卖双方就商品住宅质量保修责任产生了争议,且经过与开发商的积极协商后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或者您对此处理结果并不理想,那么此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组织专家团队进行鉴定评估;倘若此途径未能解决问题,也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投诉。最后,如果前述所有建议性措施都未能帮助您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通过启动仲裁流程或是依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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