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易费用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是可以进行退房操作的。首先,购房者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友好协商,与卖方共同达成解除协议;其次,如果双方已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事先设定了相应的解除条件,当该等条件实现时,即可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卖房人发出退房通知书,该通知一旦到达卖方之手,即视为房屋买卖合同得以解除,从而进行退房操作;再次,若以上二种方式均无法实现退房目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同样可以向卖方提出退房请求,但需要遵守相关条款和契约精神,一般来说,如未达到相关退房条件就盲目强制要求退房,可能会对您个人产生违约后果,需要向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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