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该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遇到产品质素问题,请首选寻求开发商协助,因其为购买方提供了直接的法约约束。开发商不仅是商品住房的生产商及销售商,更需要肩负最终承诺商品住房品质之重任。开发商对于已发生的购房者的损失赔偿方面,会依据具体质量问题依法追究责任单位的赔偿责任。
2、倘若开发商未能给予妥善解决或您对此结果并不满意,您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权威认定或者向建筑行业监管部门提出投诉要求。同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业主还可行使个人权利,直接委派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机构对住房状况进行相关鉴定,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将成为民事赔偿问题中有力的证据支持。 3、若以上方式均无法获得有效解决方案,购买方可依据现行适用法律和自身实际需求,以诉讼方式向开发商发起申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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