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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写了不能因为抚养费多少起诉对方,可以吗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之际,对方未履行抚养费用的支付义务时,便可依法提起诉讼。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用及其他相关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若有任何一方逾期仍置之不理,另一方可申请司法诉讼,并由审判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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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9: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