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要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质量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依循所签订之购销合同中的相关条文,按照规定的合约条款,对比所发现的房屋实际质量问题,依法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修复及赔偿请求;倘若因为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而无法按时交付使用或者在房屋交付后,经过核验确定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仍旧未达标准,消费者有权利选择撤销购买该物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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