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有无质量问题找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购买商品房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建议您先与相關发展商取得联系。究其因由,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且紧密的合同关系。最大程度上讲,开发商不仅是商品房的生产商也是销售商,因此他们必须负起商品房质量的最终责任。一旦开发商同意赔偿,他们将进一步根据质量问题的类别及合同约定向相关责任单位寻求庇护。
假如开发商未能予以妥善处理或者您对他们给出的解决方案并不满意,当事人便有权利向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以获得帮助认定,同时也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投诉。值得注意的是,住户可以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进行相应的鉴定,而其所出具的鉴定结论则可被视为民事赔偿的有力证据。 此外,当事人还可考虑通过提起仲裁或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正式发起诉讼来解决问题。若以上所有途径仍然无法妥善处理此事,那么购房者可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自身的切实需求,采取针对开发商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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