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多少损失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不幸遭遇品质问题,首要责任人应为开发商,因其作为房地产商品的制造商及经销商,自然而然地与购买方签订了明确的契约协议。鉴于此,对于房产的品质问题,开发商必须承担最终的责任。若需对购房者展开补偿行动,开发商会在决定开始后,依据质损原由,按照合约里约定的职责追溯责任方予以相应的赔偿。
2.如果开发商未能积极采取对策或者解决措施令您不满,您有权向监管建筑工程品质的官方机构提出申请,要求他们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判定,同时也可以向建筑业主管部门开展投诉活动。您还可以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所购房屋进行鉴定,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将被视为民事赔偿的重要凭证。 3.当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时,您有权依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以及个人的实际状况,对开发商发起法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考虑提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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