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透寒是不是质量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商品质量存在问题,首当其冲须寻求开发商协助,这是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契约关系。身为商品房的主要制造及销售厂商,开发商对于所售产品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在收到来自购房者的赔偿请求后,开发商有权依据产品质量问题以及事先订定的合约条款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赔偿责任。若开发商未能予以妥善处理或您对其处理方式不满,您有权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申请以启动调查或投诉至房屋管理部门。此外,住户亦可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评估,其鉴定结果将被视为民事赔偿的重要证据。在无法通过前述措施获得解决时,购房者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房地产开发商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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