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一套房能执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仅有一套住房的执行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一般来说,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仅有一套住房是有可能被执行的。 当这套住房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时,通常是不会被执行的。 这是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居住需求。 然而,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即便只有一套住房,也可能会被执行: 1.若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足以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 比如,被执行人的父母有多余的、能够满足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的房屋。 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而将其名下其他房屋进行转让。 例如,在债务纠纷产生后,被执行人故意将自己的另一处房产卖掉。 3.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住房屋,超出了生活必需的范围。 比如房屋面积过大等。 所以,仅有一套住房能否被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欠小李借款未还,小李起诉后胜诉,但小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小李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小朱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争议点在于这套住房能否被执行。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的父母名下有多余且能满足小朱及其家属居住的房屋,那么小朱的这套住房可能会被执行,因有其他可维持生活必需居住的房屋。 2、若在执行依据生效后,小朱为逃避债务将名下其他房屋转让,其现有这套住房也可能被执行,此行为存在逃避债务的故意。 3、若小李能证明小朱的住房超出生活必需范围,如面积过大等,该住房同样可能被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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