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子给子女还能要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房子给子女后能否要回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若为赠与且已完成过户: 当赠与房产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从法律层面来讲,赠与行为便正式生效。 这意味着在一般的情况下,赠与人是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从而要回房产的。 因为过户登记是房产所有权转移的重要标志,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法定情形,使得赠与人可以要回房产。 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像实施暴力行为导致身体伤害等;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例如在赠与人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时,受赠人却不闻不问、拒绝照顾;又或者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房产。 2.若未完成过户等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产的所有权尚未完全转移,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总之,拆迁房子给子女后能否要回,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条件。 若你遇到此类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具体情形,以便更准确地作出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拆迁所得的房子赠与子女小李,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小朱生活不能自理时,小李不闻不问、拒绝照顾。小朱想要回房子,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赠与房子且已完成过户,一般情况下赠与行为生效,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房产,因为过户登记标志着房产所有权转移,具有法律效力。 2、但在此案中,小李作为受赠人对赠与人小朱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小朱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房产。若小朱未完成过户等手续,则可随时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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