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公房动迁款如何分配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赁公房动迁款的分配通常遵循一定原则,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同住人享有权益 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需确定同住人身份。 同住人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并且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同时,还需满足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这一条件。 比如,一些家庭可能因房屋面积小、居住环境差等原因,符合居住困难的标准。 符合这些条件的同住人,一般有权参与动迁款分配,这是保障其居住权益的重要体现。 二、考虑实际居住情况 实际居住在公房内且对房屋有一定依赖的人,在分配时可适当多分。 例如,有些人长期精心照顾房屋,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缮;或者在居住期间承担了较多生活费用,如水电费、物业费等。 这些实际付出都应在分配动迁款时得到合理考虑。 三、协商分配 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分配方案。 协商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和贡献。 比如,有的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较差,或者对房屋的维护贡献较大等,都可以作为协商时的考量因素。 四、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老年同住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可给予适当照顾。 因为他们可能在生活上存在更多困难,需要更多的经济支持。 若对动迁款分配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诉讼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是租赁公房的同住人,该公房面临动迁。小胡认为自己实际居住时间长且承担较多费用应多分动迁款,小朱则称自己经济困难需多照顾,小李觉得应按户口平均分配,三方就动迁款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需确定三人是否符合同住人身份,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看是否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或居住困难,符合的有权参与分配。 2、小胡若能证明自己对房屋精心照顾、承担较多费用,在分配时可适当多分。 3、小朱经济困难的情况可在协商分配时作为考量因素。 4、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法院会按公平合理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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