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确认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于法律行为的转移 在一般情形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及消灭,要经依法登记才会产生效力。 具体到房屋所有权转移方面,比如常见的房屋买卖、赠与等情况,都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这是因为登记行为具有公示公信的作用,能够向外界明确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当登记完成后,房屋所有权便正式发生转移。 例如,甲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只有在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乙才真正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二、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的转移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会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 当这些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生效时,物权变动就会产生效力。 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了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那么自文书生效那一刻起,房屋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 这种转移是基于司法或行政的权威性决定。 三、因继承或受遗赠的转移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不过,后续如果继承人想要处分该房屋,比如将其出售、抵押等,仍需办理登记手续,以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案情回顾: 小朱欲出售自己房屋给小李,双方签合同但未办产权变更登记,小李认为付了钱就拥有所有权;小胡依据生效判决书获得小丽房屋所有权,小丽却不配合交接;小静继承了房屋,想出售却因未登记遇阻碍,房屋所有权转移争议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房屋买卖中,因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根据基于法律行为的转移规定,小李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只有完成登记,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2、小胡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获得房屋所有权,自文书生效起所有权已转移,小丽应配合交接。 3、小静继承房屋时已取得所有权,但要处分该房屋,需办理登记手续以保障交易安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