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资证明能要回房子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能。
律师解析:
不能。
使用别人的名字来买房,自己出资的,不具有房子的产权,只享有对对方的债权。 除非符合一定的情形则可以要回: 房屋灭失的; 放弃所有权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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