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1、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但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 2、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3、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4、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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