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拆迁该如何补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现在进行的公租房的补偿一般实行的是下面的这些标准:
1、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 2、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 3、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 4、若是父母的名下的公租房,其儿子在别处有商品房不影响父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四条
行政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出裁决,应当出具裁决书。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四)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五)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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