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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京共有产权房如何申请
分类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具体流程是:
一、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购材料至市住保办提出申请。
二、市住保办集中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进入轮候。
三、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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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5: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