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协议什么情况下无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1.欺诈胁迫损国利:若一方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订立协议,且这种行为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该协议无效。 比如,一方故意隐瞒房屋实际存在的重大质量问题,欺骗对方签订购买协议,同时损害了国家相关监管利益。 2.恶意串通损他利:买卖双方恶意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时,协议无效。 例如,为逃避债务,故意低价转让房屋给关联方,损害债权人利益。 3.合法掩盖非法目:以看似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4.损害社会公益:当房屋买卖行为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协议无效。 5.违反强制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 像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预售合同,起诉前未取得许可证明则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房屋买卖行为也无效。 若存在上述情况,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想出售房屋,为逃避债务,与小胡恶意串通,故意低价将房屋卖给小胡,损害了债权人小李的利益。同时,小朱在售卖时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且涉及损害国家相关监管利益。小李得知后,认为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胡恶意串通低价卖房损害小李利益,符合“恶意串通损他利”情形,此行为导致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2、小朱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且损害国家监管利益,属于“欺诈胁迫损国利”情况,按照规定,该房屋买卖协议应认定为无效。 3、该房屋买卖协议存在上述无效情形,依法不应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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