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过的房子还有贷款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过的房子还有贷款这种情况,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公证性质 公证主要是对涉及房产的相关事项,简单来说,就是确认这些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但需要明确的是,公证并不能改变房屋存在贷款这一客观事实。 无论房产经过何种公证,贷款依然存在,房屋仍处于抵押状态。 二、贷款责任——买卖情形 在房屋买卖中,如果房子还有贷款,通常要先把贷款还清,解除房屋的抵押状态,之后才能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要是卖家暂时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那么可以和银行协商转按揭的办法。 通过这种方式,新的买家能够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从而完成房产交易。 三、贷款责任——赠与情形 当受赠人接受有贷款的房产时,需要认真考虑自己是否愿意承担后续的贷款还款责任。 如果受赠人不愿意承担,那么一般就需要赠与人先将贷款还清,解除抵押后再完成赠与手续。 四、贷款责任——继承情形 继承人在继承有贷款的房产时,需要明白自己在继承房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相应的债务,也就是要继续偿还剩余的贷款。 总之,对于公证过且有贷款的房子,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好贷款偿还以及房屋产权变更之间的关系,确保各方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欲将公证过但尚有贷款的房子卖给小李,小朱暂时无法还清贷款,两人对能否直接交易及贷款责任承担产生争议;小丽接受小胡赠与的有贷款房产,却不愿承担贷款还款责任;小静继承有贷款房产,对是否要偿还剩余贷款存疑。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的买卖情形中,因房屋有贷款处于抵押状态,按规定需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才能过户,若小朱无法还清,可协商转按揭,由小李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完成交易。 2、小丽接受赠与情形下,若不愿承担还款责任,需小胡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再办理赠与手续。 3、小静继承房产时,在继承房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相应债务,需继续偿还剩余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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