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房子一直不交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购买的房子长时间没有交付,那么是可以考虑申请退房的。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里的规定来看,要是出卖人延迟交付房屋,又或者是买受人延迟支付购房款,在经过催告之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依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此时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是应当予以支持的,当然,要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话,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要是开发商因为不可抗力这类法定的免责事由而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又或者是合同当中对交房的期限以及违约责任有着特殊的约定,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退房。 在决定要退房之前,购房者首先得向开发商发送一份书面的催告函,要求开发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房的事宜,并且一定要妥善保留好这些催告的相关证据。 要是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之后仍然没有按时交房,那么购房者就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以及赔偿相应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约定了交房日期,但到期后开发商迟迟未交房。小朱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未履行交房义务,小朱欲退房,开发商却以存在不可抗力免责事由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若开发商延迟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小朱请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除非另有约定。 2、若开发商主张不可抗力免责事由,需看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及合同约定,若不符,小朱退房诉求合理,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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