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征收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12个环节如下: 1、对征收范围的确定。 2、进行规划审查和计划的编订。 3、建设项目的立项。 4、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5、论证征收补偿方案。 6、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7、修改征收补偿方案。 8、听证。 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0、讨论决定。 11、落实征收补偿费用。 12、公告与进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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