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口安居房引进人才申请条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海口安居房引进人才申请条件为: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政策措施,创造条件,引导和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支持用人单位加大投入,培养人才,吸引人才,建立合理使用人才机制。 鼓励人才向国家和本市重点和急需的建设工程、科研项目、优先发展的行业、部门和地区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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