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设立了居住权,房子卖出后还可以继续居住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可以继续居住。
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 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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