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怎么办理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共有产权房屋办理过户时,比单一产权人过户要复杂,需要每个共有权人都签署与售房有关的所有文件,如果买房人办理贷款,还需所有共有权人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签署售房文件。
在房产交易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房产共有人应当到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现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办理。 具体需要的手续流程主要有: 一是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二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第三是,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然后到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最后便是,等待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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