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发生了啥可以由后面的公司继承 |
分类 | 公司经营-兼并收购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发生了重组或合并可以由后面的继承单位承担。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是企业兼并的形式之一。吸收合并的操作方法、程序、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法律效果、公司合并无效之诉、不同种类公司之间合并的限制等均是公司合并中应注意的问题。公司合并可以使原有的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有利于公司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从而提高竞争能力,产生规模效益。 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 1、由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 2、公司股东会对合并作出特别决议; 3、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合并,一般无须政府部门审批; 4、签订合并协议; 5、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备置于公司,以供债权人查阅; 6、通知、公告债权人及债权人异议程序,这是保护公司债权人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7、实施合并,移交资产、召开股东会、修改章程或新设章程等; 8、办理合并的工商登记手续,合并后消灭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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