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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名义给公司贷款谁偿还
分类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企业法务实践中,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缔结的民间借贷合约中所涉及资金被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时,即便该行为并非以企业名义为之,假如视为股东或高层领导出于其职权范围内为公司利益而实施之举,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出借方有权利要求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员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虽然此类借贷关系表面上是由个人签署并生效的,但实际上这些资金的来源以及用途都是由公司实际运营和管理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依法应当认定公司及其相关负责人员共同对此类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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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