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资企业的设立步骤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明确了公司的类别、名称、初始资金及其持有人以及其所占股份比例以后,您可选择亲自前往工商局办理地点或者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核名申请。在受到核名合格的通知后,需再次核实并确认公司的具体地址、高层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以及各项业务活动的范围等事项,然后在线提交预定申请。当网上预先审查顺利通过后,在约定好的时间内亲赴当地的工商管理局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
同时,请务必携带批准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便领取营业执照的正本与副本。凭借营业执照,您还需要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印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以及发票专用章;至此,一家公司的注册工作已经告一段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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