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技术股如何承担风险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者运用其所拥有的技术成果这一非物质形态的资产,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注入公司所进行的商业活动。
随着技术成果正式投入公司后,该技术持有人即可升级为公司的股东,同时其所带来的技术成果的财产权也即刻归属为公司所有。 一旦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且法定的主体开始运行,无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何种程度的亏损抑或是负债,均应由该公司负全面的责任。 而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仅需要根据他们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的情况来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恶意利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去规避债务,并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权益的话,那么,股东将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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