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东代表诉讼必须符合以下严苛的条件:
1.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了非法的侵犯,并且,由于种种原因,例如自身能力不足等,公司未能积极而有效地维权。 2.原告,即所谓的“股东”,必须拥有资格地位,换言之,他们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任意一位股东,或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中连续180日以上独立或者联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3.当面临上述情况时,股东们应该首先通过书面方式,请求公司设立的监事机构——如监事会,或者是非设立了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监事本身存在违法行径,那么股东应该向公司的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提出申诉。 只有在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接到书面请求之后,仍然拒绝提起诉讼,或者从收到请求之日起30天内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或者情况紧急,如果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导致公司的利益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种情况下,股东才有权利为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然而,这一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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