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补偿金和工资哪个优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面临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工资相较于补偿金而言,会优先得到受偿,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破产财产首先要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部分费用是维持破产程序正常运转以及保障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所必需的支出。 在完成这部分清偿后,接下来需要优先清偿的就是职工的各类权益相关费用。 其中包括职工的工资,这是职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医疗费用,保障职工在生病就医时的权益;伤残补助,对因工作受伤致残的职工给予经济补偿;抚恤费用,体现对特殊情况职工的关怀。 同时,还包括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确保职工在养老和医疗方面的基本权益不受影响。 另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也在清偿范围内。 二、清偿顺序 从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清晰看出,职工工资处于第一顺位清偿的范围。 这是因为工资是职工维持生活的基本经济来源,关系到职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 而补偿金虽然同样是需要支付给职工的款项,但在清偿顺序上,是排在工资等相关费用之后的。 综上所述,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工资的清偿顺位更为靠前,能够优先得到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企业拖欠小朱工资及补偿金。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出现争议:是应先支付小朱工资,还是先支付补偿金。小朱主张工资应优先受偿,企业清算组则认为可同时分配。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清偿有明确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优先清偿职工权益相关费用,其中工资属于职工付出劳动应得报酬,处于第一顺位清偿范围。 2、补偿金虽也是应支付给职工的款项,但在清偿顺序上排在工资等相关费用之后。所以,小朱的工资应优先于补偿金得到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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