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清算时如何分配利润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股东在进行清算时的利润分配,有着明确的步骤和原则,具体如下:
一、清算程序启动 当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清算组要对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细致的清理,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 同时,还要精心编制资产负债表,清晰列出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以及详细的财产清单,为后续的清算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二、清偿债务 在考虑利润分配之前,必须优先清偿公司所欠的各类债务。 这其中涵盖了职工的工资,要确保员工的劳动所得得到支付;社保费用,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法定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应有的补偿;税款,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以及其他公司债务等。 只有在这些债务都得到妥善清偿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利润分配。 三、剩余财产分配 当公司财产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还有剩余,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通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不过,如果公司章程有另外的规定,那就按照章程执行。 四、特殊情况处理 若股东之间存在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进行分配。 总之,股东清算时的利润分配,一定要在完成法定的清偿程序后,严格依照法定或约定的比例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三人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解散,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等后,清偿了职工工资等债务,此时剩余财产分配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配,小胡则称有特别约定应按约定分。 案情分析: 1、清算程序启动方面,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解散,清算组对财产清理、编制相关表册等操作符合规定,为后续工作奠定了基础。 2、清偿债务环节,优先清偿各类债务保障了相关权益,在债务妥善清偿后才考虑利润分配,符合法定程序。 3、剩余财产分配上,一般应按出资比例,但有特别约定且不违法强制规定时可按约定,需确认小胡所说特别约定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4、特殊情况处理时,若特别约定有效则按约定分,无效则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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