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注销公司以后还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一家公司完成法人注销手续后,通常来说就不再对公司的事务承担责任。
公司本身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会以其自身所拥有的全部财产来应对外界的各种责任。 一旦公司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了注销,那么它的法人资格也就正式消失了,不再具备独立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也不再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不过,如果在公司进行注销的过程当中,还有一些债务没有清偿干净,并且股东也有过错,像是没有按照规定去进行清算啦,或者偷偷地把出资给抽逃了等等情况,那股东就有可能需要在那些还没清偿的债务范围之内,承担起连带清偿的责任。 另外,要是法人在准备注销公司之前,做出了恶意逃避债务之类的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法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法人在注销公司之后是不需要再承担责任的,但在注销的整个过程中,一定要确保合法合规,千万不要因为一些不当的行为,而导致自己需要去承担额外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公司完成法人注销手续。但公司注销前有未清偿债务,小朱作为股东有过错,未按规定清算且抽逃出资。债权人小李发现后,要求小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朱认为公司已注销不应再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注销后不再担责,但如果股东存在过错,如未按规定清算、抽逃出资,股东应在未清偿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朱未按规定操作,有承担责任的可能。 2、小朱以公司已注销为由拒绝担责不成立,因为他在公司注销过程中有不当行为,不符合无需担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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