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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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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务发明的概念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其中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上述条款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职务发明的认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

其中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

(一) 本职工作中的发明;

(二) 本职之外的任务;

(三) 离开原单位一年内的发明、且与原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本单位包括临时单位。

三、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律定义

划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首先应当弄清楚什么叫职务发明,专利法意义上的职务发明应当如何定义。在此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判断专利权的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对何谓职务发明作出了明确的定义。

根据上述规定,职务发明应当分为两类,一类系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创造,另一类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了上述两类职务发明外,其他发明创造均属于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相关词条

  • 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的设计,在我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 专利期限

    专利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 专利纠纷

    专利纠纷,是指因侵权行为、专利许可合同、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等问题,在发明人、设计人、专利权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以及其他人之间发生的争议。

  • 专利使用

    专利使用,是指专利权人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 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转给受让方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

  • 专利诉讼

    专利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与专利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各种诉讼的各种诉讼的总称。

  • 专利仲裁

    专利仲裁,是指专利纠纷当事人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 专利无效撤销

    专利无效撤销,是指在专利权授予之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局撤消该专利权,六个月后发现其具有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其无效,被撤消和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 有效专利

    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该专利权还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另外,专利权人需要按规定缴纳了年费。

  •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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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12: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