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申请了破产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正式宣告破产之后,其所有遗留的债务将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清算分配。
在此过程中,首先需要有专门的破产清算人来详尽核实与评估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并对此做出相应的处理决策。 而在足额支付了破产管理所需的相关费用及权益债务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会依据以下的优先级顺序进行偿还: 第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薪资、医疗保障、伤残补贴以及抚恤金等款项; 其次,是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再次,是破产企业未缴纳的除上述规定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务款项; 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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